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指出,住宅智能化技术要按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制订配置标准。从住宅智能化实施的现状来看,这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智能化配置内容要落实好这“三性”,就应该先做到“三实”,即实在、实用、实惠。 实在———必须配置成熟的技术
智能化是新兴的技术,涉及到住宅使用的多个方面。提供有关技术或设备的企业良莠不齐,难免将一些不成熟的技术或设备推销给开发商,结果在物业管理的实施中,造成数据不准、开启不灵、安保虚设等问题。因此,开发商必须睁大一双“慧眼”,把那些质量低下的甚至冒牌货等拒之门外。有关部门在制订推荐产品目录时,更应严格把好这道质量关,以免鱼目混珠。
实用———必须配置有用的技术
电子技术的发展成果,几乎可以涉及家居生活的所有内容,电子安保、电子通讯、电子物管、电子家政等,几乎所有的人工劳动都可用电子技术代替。然而,从实际出发,住宅智能化应当选用那些最必要的、最有用的技术。比如说,传统的技术或人工难以做到的、劳动强度比较高的;或者人工操作特别麻烦的工作,可以用电子技术来代替。有些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工作,或者通过人工劳动可以增添生活情趣的那些家务劳动,就没有必要非智能化不可。
实惠———必须讲究经济性
众多的智能化设施势必会增加住宅的成本,这些成本的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实在和实用是实惠的前提,即使有些技术非常实在和实用,但由于价格昂贵,或者今后的使用费很高,或者维护费很高,这些技术的应用还应多从性价比,多从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方面加以考虑,看一看是否属于必需的。对于那些打着免费的旗号,诱导开发商上钩的商人,更应小心提防。《纲要》中提出的先进性和可扩展性对于降低成本,减少投资也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防止重复投资和多次投资。
住宅智能化要做到实在、实用、实惠,这也是住宅建设“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即使在住宅科技的其他领域,也应当体现“三实”,不成熟的技术,不实用的技术,同市场经济规律背离的技术,不受消费者的欢迎。因为任何一项科学技术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唯此,才有生命力,才能占领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