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莫春)让人悬心的住宅室内环境将有法子治了——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将无法获得竣工备案。这是昨天上午市建委主任刘永富在全市工程质量大会上透露的。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将给购房者吃一颗定心丸。因为它不仅有助于建设单位从源头上把住建筑材料关,而且对于期房(销售在前、交房在后)也有制约作用,它将作为住宅交付的条件之一,如果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将负违约赔偿的责任,也可以成为业主据此要求退房的依据。
据悉,建设部日前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其中对建筑工程中室内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的控制指标作了规定。“建材进入现场前,必须查验其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标准,并按照规定对苯、氨、甲醛、氡等有害气体复试,否则不准用于施工。”刘永富介绍说,工程完工后,一律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并委托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备案管理机关不得准许备案。
近几年,因室内环境质量问题引发的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但由于没有对室内环境进行验收的规定,业主往往很难得到法律保护。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越来越重视,制定相应法律的呼声日益高涨。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介绍,室内有害气体主要有四种:苯、氨、甲醛、氡。除了建筑过程,它们还有可能在装修中产生,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去年12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昨天由该协会组织的专题研讨会上,协会呼吁装修企业加强自律,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提倡绿色消费,不让有害气体再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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