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前,很多家装业主皆认为,熟人办事可靠,其次小区物管公司由于向进场的家装公司收取了质保金,因此认为物管推荐的家装公司也有保障。可事实上又如何呢? 以下就是几例委托熟人或物管公司帮忙的装修案例,这对即将装修的消费者也许会有帮助。 案例一: 口头约定惹烦恼 近日,周先生向记者大倒苦水,他在金沙园买了一套150平米的新居,从去年11月装修到现在还没装完,其设计图与实景图大不相符。据他介绍,当初,他的一位朋友向他推荐了某装饰公司,在简单的口头约定后,该公司便让设计师出了一套设计草图和施工图,并口头约定40天完工。但接着问题就来了:造价12万(不含主材,只包辅材),首付6万元后,除开工前两天找得到工人外,之后连续20天找不到一个工人施工,施工草图上注名的木工板却变成了“层板”,且做工粗糙。 记者点评:周先生与某装修公司达成的口头合同显然缺乏约束力,其正确的做法是不要顾及朋友面子,建议补签由成都市工商局审定、建委编制的正规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注名板材材质、材料品牌、材料数量。此外,要约定竣工工期和违约责任。 案例二: 合同帮她挽回损失 家住通惠门某电梯小户型18楼的杨女士,刚装修完面积近80平米的新居,但却发现不少问题:墙体渗水、墙面漆发生霉变,卫生间的地漏管壁渗水滴漏不止,使17楼卫生间的顶部像下雨一样,17楼的主人如厕时须带雨伞。 杨女士反映,装修前,卫生间作了防水处理,当时并无渗漏。可装修竣工才4个月,就出现了上述问题,由于是装饰企业推荐的,且物管公司向装饰公司收了装修押金,于是杨女士找到物管公司求助。然而,物管公司又将问题推给了家装公司,家装公司则声称,返工可以,但材料费由杨女士支付,杨女士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质保期一年,一年内享受免费维修(含材料)而找到家装公司“理论”。 记者点评:家装已经合同约定,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找四川省或成都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站进行质量检测,如果水管和地漏管道系开发商购买安装的,那么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如果家装公司打爆了水管,不可能4个月才出问题,很可能是开发商买了质量伪劣的管材。同时,家装质保期一年,故一年内可享受免费维修服务。第三天,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同意换新水管和地漏的那根管道,而装修公司也同意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包含相关的墙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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