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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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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燕赵装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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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6/10/21 0: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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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装修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室内装修的功能 (1)室内空间的美化功能。主要包括:①造型艺术处理;②照明艺术处理;③材料的色彩,材料的质感。 (2)室内空间的利用和再塑。①空间的竖向分隔;②空间的水平分隔;③空间的有效使用;④室内外空间的相互渗透。 (3)结构及设备的隐蔽功能。①土建饰面层的保护;②水暖电管线及设备的隐蔽和保护;③防渗防潮的措施。 (4)住宅物理性能的提高。①提高保温、隔热、隔声、防尘性能;②提高防火、防跌、防滑、防晒性能;③延长住宅的使用寿命。 3.1.2 设计步骤与思路 (1)确定标准 配合开发单位通过市场调查研究,结合装修的流行趋势,明确销售对象,确定装修标准。其装修水平至少应达到购房者所期望的档次和标准。 装修一次到位应在土建施工开工前,确定装修设计方案,由开发单位优选队伍,统一组织,采用工业化的集成方式加以实施。装修一次到位应建立在通用化的设计基础之上,其前提是规范化的有序管理。 装修的多样化,可表现在不同套型平面采用不同“菜单”的差异上,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装修方案,强调在同一档次上的统一性和均好性,同时通过设计引导消费者向装饰个性化方向发展。 (2)提前衔接 建造全装修住宅,首先要实施土建设计和装修设计一体化。土建设计方案确定后,装修设计单位就应提前介入,针对住宅套内的平面布置、设备及管线的位置,提出相应的装修方案图,两个方案相互补充完善并进行调整。重点解决土建、设备与装修的衔接问题,解决界面的联系,真正达到装修的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为装修的工业化生产打下基础,改变土建、装修相互脱节的局面,使室内空间更趋合理。 ①土建设计宜选用净模制,用模数空间包容部品群;②土建设计宜选用定型门窗洞口系列。尽量避免使用刀把门,为后装房门、做门套提供便利条件;③水、暖、气等设施管道系统应集中定型定位布置,竖向管道宜综合设计应固定在轻钢龙骨支架上,形成定型的预制管束,逐层吊装对接后包敷。水平管道可利用地石垫层、吊顶布置,或采用布管矮墙连接管束中的竖管和洁具;④强、弱电线路,最好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以便维护、更新线路和增加、改变用电点位置,从而避免影响其他部品和装修面层的完好。 (3)部品集成 设计人员应了解材料部品的规格、式样和品质,以及生产厂家的加工能力和安装方式等,通过组合先在图纸上加以集成。尤其是厨房、卫生间的设备配置,必须通过排列才能确定空间的各种尺寸。对于非标准装修的部位,要进行尺寸实测。工厂加工,现场组装,要求装修设计为现场的快速组装创造接合条件,尽可能减少手工加工的环节。 (4)提供图纸 设计图纸完成后,应向装修施工单位进行交底,说明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技术要求。 设计单位应向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以下图纸资料: ①装修施工详图(包括水暖电附属专业图); ②设备部品清单; ③概算。 开发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以下竣工图: ①套型(套内)平面图及使用面积; ②选材和设备配置使用说明书; ③设备接口位置和接口图、套内面积。 装修设计图纸作为必备资料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对照图纸进行验收。 (5)指导施工 首先指导施工单位做出样板间,以引导装修工程按一个标准全面展开。样板间应以交付给购房者时的实景为主,以带个性化装饰为辅,真实地反映装修一次到位的商品房的内在质量。 设计人员要配合开发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材料和部品进行把关,现场解决在安装集成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 3.1.3 装修的环保原则 室内装修必须十分重视环保及防污问题。要在选材、施工用料方面坚持如下原则: (1)节约资源 ①提倡使用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 ②选用良好的密封材料,改进装修节点,提高外墙外门窗的气密性。 ③选用先进的节能采暖制冷技术与设备。 ④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及照明新技术。 ⑤节约用水,要强制性淘汰耗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器具,选用节水水嘴和节水便器。 (2)减少室内空气污染 ①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 ②选择无毒、无害、无污染环境、有益于人体健康的材料和部品。宜采用取得国家环境标志的材料和部品。 ③使用能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先进技术及设备。 ④防止成品家具对室内造成的污染。 3.2 住宅功能空间设备配置推荐标准 3.2.1 商品住宅装修必须达到购房者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从装修入手,整合提高住宅的品质,达到相应等级的舒适程度。 3.2.2 住宅功能空间的推荐标准:1)住宅功能空间推荐标准
3.3 商品住宅装修防火与安全
3.3.1 住宅装修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及1999年局部修订条文等规范相关条文。住宅装修设计安全因素要把防火设计放在首要位置。
3.3.2 商品住宅装修防火等级:分为高层住宅及低层、多层住宅两个等级,高层住宅为一级防火,低层、多层住宅二级防火。
3.3.3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 等级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A 不燃性 B1 难燃性 B2 可燃性 B3 易燃性 3.3.4 高层住宅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3.3.5 低层及多层住宅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3.3.6 住宅内部常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见下表: 3.3.7 商品住宅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升级使用措施:住宅内部装修应根据不同防火等级的建筑及不同使用部位选择相应的燃烧性能等级的材料。如不能达到以上标准,则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2)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 (3)当低层、多层民用建筑需要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材料等级可在3.3.5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3.3.5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3.8 厨房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规定及消防措施:厨房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可考虑安装烟感及喷淋设备。 3.3.9 住宅内灯具安装部位装修材料规定: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3.10 住宅内灯具安装要点: (1)灯具高温部位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如设绝缘隔热物,以隔绝高温;加强通风降温散热措施。 (2)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功率在100W以上的灯具不准使用塑胶灯座,而必须采用瓷质灯座。 (4)镇流器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建筑构件上,否则,应用隔热材料进行隔离。 (5)碘钨灯的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玻璃浮、石棉、瓷珠)制成的护套,或采用耐热线,以免灯管内高温破坏绝缘层,引起短路。 (6)功率较大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嵌入式灯应采用耐热绝缘护套对引入电源线加以保护。 (7)有一定重量的饰物、吊灯、吊柜以及悬挂的其它物件,一定要解决好构造安装牢固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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