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付款,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验收后,待保修期满分2次支付; 3、余款5%保固金在六个月保修期满时全数支付; 4、余款5%保固金在十二个月保修期满时全数支付。 5、所有加/改数须在工程完成并经确认后十五天内付清。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进行施工,施工项目列表说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样版须由甲方确认。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要变更装修设计,须事先通知乙方,在变更资金、材料落实之后,乙方予以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认为有变更装修工程之需要,应与甲方先行协商,确认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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