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我和妻子前往曲阳路商务中心购物,走到上海梦雪实业有限公司主营的樱花厨卫产品专柜前,一位女业务员向我们推荐了燃气热水器、脱排油烟机、煤气灶、消毒柜等产品,总价4810元。当时我们因房子还未装修,说以后再来购买,但她却要我们先付了订金,并承诺如以后降价的话可按低价卖给我们,这名业务员还表示若发现其他地方售价更便宜的话可将订金如数退还我们,于是我们支付了580元订金。后来我在永乐家电商厦发现,同样四种樱花厨卫产品的价格比梦雪实业的要低300-400元,于是我向梦雪公司工作人员提出退还订金的要求,但他们却不肯,我认为他们这种做法有悖商业道德,特向你们反映。读者徐一江
记者调查
记者将此事向上海梦雪实业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反映后,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立即与读者徐先生取得联系,约定次日在商务中心当面协商解决此事。经双方协商后,梦雪实业公司决定对徐先生预购的商品给予一定优惠,总金额降至4530元,徐先生表示愿意继续在该专柜购买原订的四件厨卫产品,并付清余款。梦雪公司又对徐先生购买的部分商品上门进行了安装,其余几件商品再约定时间送货。
此事虽已得到妥善处理,但还是有必要给一些商家提个醒,既然对顾客作出了承诺,就应该负责任地兑现。对于商家而言,与顾客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的关系,恪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才是致胜之本。这件事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在购买东西时还是应货比三家,尤其是碰到需先付订金的这类情况要尽量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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