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殷秋平)昨日,市民黄先生向本报热线和江苏质量维权网投诉,今年5月他与南京“八斗才”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将自己新购的一套房屋交予“八斗才”装修公司装修。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规定是5月12日开工,两个月完工,交了约3万元的装修费,装修公司便开始施工,可过去三个多月了,黄先生的住房还没有装修好。
黄先生告诉记者,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期间曾因为更换瓦工耽误了两周,后来恰逢梅雨季节,油漆工停止施工一个月,这样一直到了8月初,“八斗才”公司派人来干了两天,黄先生发现卫生间的地砖没有勾缝,于是,黄先生立即联系了公司,该公司表示会立即派瓦工过来施工,但是拖了一周,也没有来人施工,黄先生又联系了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的人却突然表示他们将停止装修,理由是再干下去公司要亏本。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黄先生向公安部门反映了此事,经过调解,“八斗才”公司答应在8月25日左右去黄先生的住房处继续装修,但是直到现在,该装修公司也没有派任何人来继续装修。黄先生找到该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却对黄先生说,如果黄先生去投诉,公司就不再继续装修。之后,黄先生又多次找到装修公司交涉,但始终无果。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八斗才”装修公司,负责人吴先生气愤地表示,黄先生不应该向媒体和质量维权网投诉此事。
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对于该装修公司的这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黄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并将装修继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