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铁合金生产能力将控制在1700万吨左右,比2005年减少25%。这是国家对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落实“五不”政策,严格控制投资。根据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通知,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铁合金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提供土地,电力企业不予供电,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铁合金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但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生产能力过剩、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生产集中度低等问题,控制投资势在必行。
其次,要调整铁合金生产用电政策。降低能耗是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的另一个主要目标。我国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贵州、内蒙等煤炭、电力、锰矿等资源比较丰富的中西部地区。现有电炉生产能力中,符合新建项目准入条件的25000千伏安及以上电炉生产能力仅占4.1%。大量的落后生产能力对我国宝贵的电力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
根据7部委《通知》,我国将适时调整峰、谷、平时段比例和峰谷丰枯电价差,在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拉大各电压等级的电价差,继续对铁合金生产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鼓励企业避峰用电,提高供电效率,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的大型铁合金电炉生产,淘汰落后铁合金电炉。
第三,要完善出口政策,控制铁合金产品过度出口。目前,我国铁合金出口量占世界的30%左右。铁合金产品大量出口,导致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反过来使铁合金企业效益下滑,部分企业处于亏损或停产半停产状态。同时,铁合金行业能耗高、污染重,其产品应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不鼓励出口。自去年1月1日起,相关出口政策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力度还有待加大。
四要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国内资源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办矿。支持大型铁合金企业建立进口铬矿、锰矿联合体,避免互相抬价抢购,抑制矿价暴涨。鼓励进行境外铁合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