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作为北方明珠,不仅在城市建设上令人赞叹不已,而且凭借其优良的天然港口,成为整个东北商品的海运进出门户。东北盛产树木,大连本地的企业就利用这些得天的优势,开办了很多木业公司,并且大部分木制品销往国外,主要为日韩客户。
大连森林木业公司是大连一家出口额很大的木业公司。公司的客户多为来往多年的日本客户,而且他们保持了良好的付款记录。森林木业对老客户的防范之心,也就开始逐渐淡化。 2002年4月木业公司收到日本一个老客户的通知,要求按照其提供的购买清单,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开始准备木材。木业公司看到是自己熟悉的老客户,所以,也就没有做更多的考虑,就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木材要求,及时的向日本客户发放了这批货物。可是木业公司迟迟没有收到日本客户的付款通知,直到付款期限的最后之日,对方仍然没有任何付款的通知,木业公司的业务人员感到有些不对,于是向日本买方发了一份付款通知的传真,可是,对方的回答令木业公司十分失望,日本买方明确表示拒绝支付此笔货款,原因是此笔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不符合当初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木业公司立刻展开核实,在核实不是货物的质量问题后,再一次给买方打了电话,要求付款,买方仍然拒绝支付此笔货款。于是木业公司便把希望寄托于通过法律诉讼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可是当他们了解到诉讼的成本以及执行的难度后,最终忍痛决定放弃此笔货款,并决定由财务人员把此笔应收帐款作为坏帐处理。
但是,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木业公司的领导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大连倍通商业信用咨询公司,在向其讲明了事情的发展过程后,该公司的应收帐款专家推荐其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并且在仔细的分析了前期收集到的证据后,认为此笔海外应收帐款完全有可能被全部追收。
于是木业公司正式委托倍通公司,开始了此笔应收帐款的追收工作。倍通公司首先对日本买方作了一次彻底的资信调查,分析此笔交易不付款的真正原因,在了解了买方的资信情况后,综合卖方提供的信息,该公司认为买方拒付的原因既不是本身经营情况不佳,无力付款,也不是此批货物的质量问题,而是买方早有预谋,原来,这家日本公司的老总为上海人,在日本留学后,就留在日本,靠着自己的努力开办了一家地板厂,因为大陆的木材质量好,价格又低,所以大连就成了他采购的重点城市。可是,最近日本地板用户总抱怨木材的质量不好,直接导致地板在日本的销售量下降,于是他认为所有的责任应该由大连木业公司承担,可是他又怕一旦把此事公开化,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于是他精心策划,选择了一笔不大不小的交易,他料到,如果大连方追究这件事,他们花费的诉讼成本和执行费用,也差不多和货款想抵了,大连的卖方估计最终也只能只好哑巴吃黄连,所以,从购货的开始他已经就不想付款了。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木业公司会委托专业的收帐公司来追收此笔债务,倍通公司在掌握大量情报后,着重分析了日本企业老总的性格,以及在日本的中国人的弱点,几次用国际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和日本老总进行交谈,告诉他不付款的恶性结果,作为世界商帐协会的会员,倍通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在日本的网络资源,联合当地的7家银行、30几家同业,将不断的对日本企业施加压力,并且将对日本这家公司的所有客户发送信函,暴露其不付款的事实,在大量的事实和信用公司即将施加的压力面前,日本买方妥协了,他们立刻从自己的帐户中,划出了此笔款项,并且一再声称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木业公司终于收回了此笔应收帐款,并且也顺利的在当地外汇局核销了此笔业务,解决了出口允许的问题。
木业公司十分感谢倍通公司,而且和倍通公司签定了咨询协议,准备在以后的国际业务中,请专业的信用公司把脉,减少贸易中的风险,虽然花费了一定的咨询费用,但总比事情发生了,无法弥补的好。从整个事件可见,在日益增加的国际贸易的活动中,当对自己的客户不是十分放心时,在自己的帐款不能按时收回时,应该在专业的信用公司指导下,通过正常手段和方法,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把交易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点。
现在我们的企业都讲信用了,可是国外客户的信用,你就无法知晓。有交易,就必有风险,那么在掌握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后,在作出交易决策,或许应该是我们国内商家要养成的一个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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