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源自德国,著名品牌地板德国欧典总部其实根本不存在,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向全国消费者揭开了这个内幕。(《新京报》3月16日)
若不是3·15晚会的暴光,恐怕所谓总部在德国的欧典地板,还在“忽悠”消费者。那么,既然德国欧典总部根本不存在,为什么欧典地板能够连续三次6年使用3·15标志的品牌,甚至在3月14日公布的2005年度北京人喜爱的消费品牌中,欧典被评为家居类北京人喜爱的地板品牌。
在我看来,还是我们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出现了严重漏洞。像欧典地板除部分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基地为欧典(中国)生产基地外,其他大部分都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和地址。如果监管部门对欧典(中国)生产基地进行核查,就会及早的发现欧典地板的骗局,而对于大部分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和地址的欧典地板,有关部门若以“三无”产品和假冒产品严肃查处,我想,欧典地板也很快会原形毕露。
但遗憾的是,面对“欧典(中国)有限公司”根本没有注册过,以及其地板广告牌出现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的实情,却没有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这种监管工作的严重失职,无疑是助长了欧典地板欺诈消费者的气焰。
而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对于家居装饰地板的管理涉及工商、质检、环保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承担着对装饰地板的生产、质量、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管的法定职责。然而,欧典地板6年来在市场上畅通无阻,并且因质量问题曾多次遭全国各地多位消费者投诉后,也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出的纰漏,无论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多大的困难,这些部门对欧典地板严重欺诈消费者事件都是难辞其咎。
监管部门的管理措施出现“软骨”,实则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如3月15日晚,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报道中提及欧典的情况,工商将在3月16日核实调查再进行处理。听听,这样的回答多可笑,因为欧典地板此前就号称在北京建立了合资地板加工基地,地址在通州工业区。欧典还在北京门头沟工业区某厂、大兴某小厂均有过生产。如果工商部门及时查处欧典的欺诈行为,还至于等到今天才核实吗?我看,北京工商局对欧典的不知情,反映出的实质是行政不作为。
欧典地板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也让我们看出,当前一些执法部门的实际作为与“源头打假”的要求相去甚远。过去开展的多次打假,实际上存在“假打”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排除其中有商业贿赂等丑恶现象。虽说欧典是个案,但折射的问题却不少。看来,不仅“有关部门”应该好好补上“执政为民”这一课,而且“有关部门”的监督机构适当时也有必要动用“问责制”,好好治一治行政效能低下甚至不作为的顽症,来减低和根除消费者被“忽悠”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