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量避免投诉纠纷,应做到:
1、 供货合同中若甲方(客户)变更合同条款,退货时扣除管理损失费10-20。
2、 供销收据中下方备注(用小号字体);
客户三天内到经销单位换取正式发票;
客户三天内必须对产品的数量、品种、质量、规格等再次参与和认可。
地板一经铺设或粘胶、打钉,出现控伤等与地板的质量无关。
退货需扣除管理损失费15。
3、 处理原则
一律必须凭购货单或发票;
一般销售员和销售主管同时出面解决。
在收到货款后,在收货单上要求客户签字或盖“银货两讫”章,并要在三天内听取客户反映 。绝大多数客户均会表示满意,不会有何异议。但是有时销售后由于各种原因,客户会对地板提出各种意见,乃至形形色色的借口,以达到美其名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销售者曾经历过像“唐僧肉,任人宰割”的事,也时有发生,为此根据经验,针对销售投诉中的问题和处理方法归纳成下表:
客户要求 原因 处理
补 数 量 (1)安接时m²地板的计算方法未交待清楚;
(2)交接时m²地板计算有误;
(3)客户按实际使用面积购地板,没有考虑铺设余量;
(4)由于种种原因,在客户处地板数量减少。 (1)再次以m²核算;
(2)再次核算,多退少补;
(3)交钱买板;
(4)交钱买板,适当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