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诉者无论是电话或信件投诉,都必须写明自己和对方的姓名、单位、身份、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信封或传真件上都要写明收件者的邮政编码、单位名称或姓名。
2、为避免误听错记,消费者电话投诉后应再速寄一份文字投诉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要详细陈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购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及金额,被投诉 者发生纠纷所涉及到的部门、人物、时间、地点、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有关情况要尽可能规范书写、叙述清楚。
3、要明确提出自己投诉的期望和要求。
4、投诉者还应提供一些有关证件的单据、复印件或物证照片。当面投诉的消费者,除要有书面材料陈述以上诸项有关内容外,尽可能出示物证(实物或照片及各项单据凭证)。 |